據環境保護部消息,環保部日前下發通知回復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稱,同意建設國家環境保護輻射環境監測重點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建設期兩年。
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此前報送《國家環境保護輻射環境監測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環保部研究決定,同意以該單位為依托單位,建設國家環境保護輻射環境監測重點實驗室。
通知指出,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是面向國家核能與核技術應用可持續發展以及輻射環境保護戰略需求,圍繞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急預警及響應、電離輻射監測及計量評價技術以及電磁輻射監測技術等方向開展研究,建立與接軌、國內的輻射環境監測方法,搭建布局合理、儀器設備*輻射環境監測科研平臺,為中國輻射環境保護提供科技支撐。
同時,以重點實驗室為學術交流合作平臺,促進國內相關領域優勢單位和人員的合作交流,培養型骨干人才和人才。
重點實驗室建設期兩年。通知要求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圍繞《計劃任務書》中提到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建立“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模式,落實資金投入,按期完成重點實驗室的各項建設任務。在建設期間,若遇重大事項,及時向我部匯報,并按時提交《重點實驗室建設情況年度報告》。